位于彰化市辞修路经彰化县文化局列册追踪的彰化市农会仓库,于105年4月16日因仓库屋顶塌陷,管理人彰化市农会因担心安危问题,于4月17日在未告知文化局之状况下进行拆除作业。文化局获报文史工作者通报后,随即派员至现场了解,并与农会代表沟通,获农会同意暂缓拆除作业,但为顾及人员出入安全,现场进行封锁。本案并于17日下午5时进行协调,与会者有立法委员黄秀芳、彰化县议员张瀚天(彰化市农会理事长)、林世贤、彰化市农会总干事林毓源、彰化市农会理监事、吴晟老师、文史工作者、彰化县文化局长吴兰梅、县府计划处长谢昌达等人。协调结果,农会同意暂缓拆除,并应现况保存仓库。文化局将于4月20日邀集审议委员会同勘查,针对其建筑之文化历史艺术等价值进行进一步讨论评估。若再有危害建筑物行为,文化局将启动暂定古迹机制。
彰化市农会仓库前经民众提报登录历史建筑,经文化局 (105)年4月1日召开彰化县政府有形文化资产审议委员会审议,会中农会出席代表虽以建筑物安全及另有规画理由表达出强烈反对立场,然审议委员会认为其临近县定古迹彰化扇形车库,宜作整体规划,具有永续经营并发展观光之可能性,仍依文化资产保存法第12条规定决议列册追踪。日前彰化市农会因基于公共安全考虑进行仓库主体建筑拆除。文化局并重申,基于保护珍贵具文化价值建筑,列册追踪的历史建筑仍是具有文化价值潜力,仍应受到尊重并加以维护珍惜。
数据源:彰化县政府全球信息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