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慶祝一年一度的兒童節,彰化縣政府彙整彰化縣地區各文教設施、風景區與康樂場所之主管機關提供兒童免費入場或優惠措施,鼓勵家長在兒童節連續假期或假日帶孩子到戶外走走,促進親子互動關係。
《兒童權利公約》第31條主張兒童享有休息及休閒之權利;有從事適合其年齡之遊戲與娛樂活動之權利,以及自由參加文化生活與藝術活動之權利。政府應尊重並促進兒童充分參加文化與藝術生活之權利,鼓勵提供適當之文化、藝術、娛樂以及休閒活動之平等機會。
彰化縣政府為了保障兒童遊戲權、文化休閒權等各項權益,相關兒童優惠措施暨親子休閒場所已公布於縣府社會處網站(下載路徑:業務專區-兒童及少年福利-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http://social.chcg.gov.tw/07other/other01_con.asp?topsn=1755&data_id=16542),鼓勵家長帶著孩子到戶外走走,並呼籲活動進行前要多留意遊樂設施及休閒場所的安全,教導孩子正確的遊戲規則,陪伴他們一起遊戲,確保孩子的遊樂安全,讓孩子度過一個歡樂的兒童節,並與政府共同攜手創造兒少友善的成長環境。
資料來源:彰化縣政府全球資訊網
聯絡人:彰化縣政府社會處楊小姐(04-753227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