彰化縣政府12日上午在縣府三樓簡報室舉辦「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修法公聽會,由彰化縣長魏明谷主持,縣籍立法委員陳素月、洪宗熠等人與會關心,魏縣長希望透過公聽會的方式,聽取各方意見及彙整相關資料後,向中央提議修法,進而落實家庭照顧福利政策。
與會貴賓還有立委黃秀芳辦公室主任莊陞漢、立委尤美女特助蔣月琴、立委王惠美助理施淑珍、彰化縣議員賴清美、陳重嘉、李俊諭、陳秋蓉、社團法人彰化縣保母協會理事長謝美娟、彰化縣嬰幼兒發展協會理事長許嘉洛、芬園鄉婦女會理事長黃麗玲、青溪婦聯會主委洪千芸、縣府社會處長黃淑娟、法制處長黃耀南、新聞處長林德宇及縣內托嬰中心業者代表等人。另外,新手媽媽陳雅茹、鄭書錦以及雙胞胎媽媽陳姿佑也到場現身說法,均認為生育及育兒津貼補助可減輕經濟壓力,對想生育的家庭幫助很大。
魏縣長表示,彰化縣政府對於生育補助及育兒津貼實施333政策,相較於103年,104年彰化縣增加1200多位小朋友,已有顯著成效,但由於各縣市對於生育補助及育兒津貼補助方式不一致,有的鄉鎮市公所也有補助,導致重複補助的亂象,因此應該透過修法達到全國一致性。
魏縣長指出,福利是基本人權,不應有城鄉差距,也希望此次縣府提出修法的構想,縣籍立委到立法院能共同推動立法。
立法委員洪宗熠進一步表示,期許透過修法,讓全國各地不管是剛出生的嬰兒,或是3歲以下的幼兒,都能得到適當的社會福利,未來也將透過黨團集思廣益的方式,研究如何讓社會福利在全國各地落實。
立委陳素月進一步指出,大家同樣是國民,也都有納稅,尤其是現今少子化問題日益嚴重,且城鄉差距大,因此希望在社會福利全國一致性下,鼓勵年輕父母生育,並減輕養兒育女的負擔。
這次公聽會建議提案增訂「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第33條之3,籲請中央主管機關整合現行各縣市生育補助及育兒津貼之發放,提供全面齊一補助標準,將育兒津貼補助對象擴大至各縣市家有零歲至三歲之兒童,使兒童獲得適當照顧及減輕家庭經濟負擔。
我國生育率呈現逐年下降趨勢,依據中研院研究指出,若要維持人口「不增不減」的最適情況,平均每名育齡婦女皆須生育2.1個子女,然台灣總生育率依序於102年1.065、103年1.165、104年1.18,皆低於上述標準,其中,已婚或未婚婦女認為不想生小孩的最重要理由為「家庭經濟負擔」。為鼓勵家庭生育,彰化縣政府於104年起提高生育補助金至新臺幣三萬元,以及新生兒至三歲每月3,000元育兒津貼。據統計彰化縣出生人數於104年為1萬3,314人,103年為1萬2,033人,104年粗出生率達10.32‰,較103年成長10.65%(增加1,281人),顯見育兒政策實施有助於出生人口及生育率提升。
為提升國人生育意願,減緩少子化問題,我國各縣市皆積極辦理生育補助、育兒津貼、托育補助、兒少補助等政策措施,惟多是針對弱勢家庭之福利政策,偏向補充性福利服務給付,仍忽略部分支持網絡較薄弱之家庭。而各縣市生育補助及育兒津貼條件及補助內容訂定不一,造成一國多制,使設籍不同地區的育兒家庭易受到區域性資源分配不均,而影響兒童成長品質,連帶家庭勞動人口流動頻繁,希冀透過修法機制,使我國資源更加合理分配。
資料來源:彰化縣政府全球資訊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