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布單位:文化資產科
彰化縣政府於109年4月10日召開第1屆「彰化縣古蹟、歷史建築、聚落建築群、紀念建築、史蹟、文化景觀文化資產審議會」109年度第1次會議,共審議15案,新增6處歷史建築。
新增歷史建築包括「舊館村保甲事務所」登錄為歷史建築,名稱為「埔心舊館保甲事務所」;「鹿港北方福德祠」登錄為歷史建築,名稱為「鹿港北方福德祠」,俟調研後名稱再送審議會審議;「糖鐵南員林站」登錄為歷史建築,名稱為「明治糖場南員林站」,附屬建物含鐵軌、柵欄,俟調研後名稱再送審議會審議。「日本豐里移民村大橋組指導官舍」登錄為歷史建築,名稱為「日本豐里移民村大橋組指導官舍」;「埔鹽鄉大有陳順昌號」登錄為歷史建築,名稱為「埔鹽大有陳順昌號」,建物登錄範圍為建築本體(含門樓);「員林郡高等官舍」(原提報:員林國小校長宿舍)登錄為歷史建築,名稱為「員林郡高等官舍」。
有關歷史建築「原臺中州員林郡青果同業組合檢查所」登錄範圍通過審議,建物登錄範圍為建築本體(不含新建部分)。
另歷史建築「原嘉義廖氏診所、原北斗奠安宮及原麻豆林家古厝」範圍變更通過審議;彰化縣歷史建築「原北斗奠安宮」修復及再利用保存方式可行性評估案通過審議,請廟方成立專案委員會,並請文化局聘請審議委員成立專案小組督導。縣定古蹟「和美阮氏修義堂」定著土地面積,決議由委員現場勘查後實測地物、地貌再送審議;縣定古蹟「鹿港文武廟」前停車場-南區遊客中心小木屋新建工程涉文化資產保存法第34條規定不通過審議;「永靖清福宮石板廟」不指定為古蹟;「永靖獸魂碑」解除列冊追蹤。
彰化縣政府舉辦的文化資產審議會,辦理過程公開透明,注重專業審議,並以公民參與的方式,廣納所有權人及各方表達意見,共同積極保存彰化縣珍貴的文化資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