彰化縣政府於109年4月13日召開第1屆「彰化縣民俗、傳統表演藝術、口述傳統及傳統知識與實踐審議會」109年度第1次會議,秉持透明公開精神,邀請提報人、受提報之相關實踐者或團體及相關關係者到場表達意見,開放現場旁聽,並公開於文化局臉書直播。本次審議案件共3案,其中經委員審議後決議,同意新增登錄「彰化新港十八庄送大爐」為彰化縣民俗,保存團體認定伸港福安宮管理委員會,為彰化縣第7個登錄為民俗類別無形文化資產。
彰化縣文化局表示,本次新登錄民俗之「彰化新港十八庄送大爐」為伸港地區串聯十八庄,藉由媽祖信仰串聯彼此,由十八庄輪值祭祀聖大爐,透過送大爐來做為彼此牽連的重要信仰儀式,每年歲末不同村落信徒積極參與,除展現高度文化認同感外,亦展現伸港人世代相承的精神價值觀,通過審議會審查,登錄本縣民俗。
彰化縣伸港福安宮有著「聖大爐輪值」與五營信仰中「先鋒輪值」的爐主制度,相當獨特,福安宮主祀的湄州三媽,也被稱為「新港媽」或是「伸港媽」,宮廟後方的大排水溝原為清代的「新港」。
在清代,當地就有「德頤新埔十八庄」的組織,是福安宮的祭祀圈範圍,至今演變為十四村、一里,包含伸港鄉的蚵寮村、七嘉村、全興村、泉州村、新港村、大同村、汴頭村、泉厝村、埤墘村、溪底村、什股村、定興村、海尾村、曾家村及和美鎮湖內里等。
另外2案,廢止「芳苑潮間帶牛車採蚵」原登錄民俗之公告,更改登錄類別,重新登錄為本縣傳統知識與實踐,保存團體仍認定彰化縣西海岸環境教育保護協會;另原於103年3月6日登錄為本縣民俗之同安寮十二庄迎媽祖,正式變更登錄名稱為「同安寮十二庄請媽祖」,登錄保存團體仍為彰化縣福興鄉福安宮管理委員會。
本次會議登錄之案件,文化局將依文化資產保存法第92條規定,訂定保存維護計畫,以持續推動無形文化資產之保存維護,傳承歷史文化脈絡。